2013年12月3日

同性婚,可乎?

曾經為了寫小說買了這套書「人類婚姻史」,對家庭和婚姻制度的起源做了某種程度的考察。最近因為民法972條的修正案,看到大家又開始探討家庭的本質,突然又想起這套書......

人類學家認為,家庭的產生是源於保存後代以維繫物種的生物本能,人類身為靈長類動物,由於子嗣數目少、加上幼兒期長,需要父母較長時間的保護。也就是說,男人和女人之所以持續地生活在一起,最初純粹是為了下一代的利益考量,這便是家庭的由來。家庭的成立其實不需要透過任何儀式或法律;至於婚姻制度的起源,則是為了確保沒有生育負擔的父親一方,願意供養及保護子女的一種社會儀式。因而在某些民族的習俗當中,婚姻關係並非始於男女雙方結婚的那一刻,而是自女性懷孕、或是子女出生之日才正式開始的。
 
簡單而言,家庭是為了傳宗接代而產生的社會單位,婚姻制度則是為了確保男性負起養育子嗣的責任而存在。如果以這個觀點來看,反對多元成家的團體似乎是站在有理的立場;然而,在此我想指出,人類發展到21世紀的今天,活著不再只是為了傳宗接代,(為了地球上的其他物種好,我甚至覺得人類的數量越少越好。)所有的社會制度都是隨著人類面臨的現實處境而與時俱進,在這個家庭價值逐漸崩壞的年代,我絕對贊成有必要重建家庭的價值,然而,把過錯都推給同性戀者,這公平嗎???(那麼那些異性結婚卻虐待子女,或是生下孩子卻不願負起養育責任的異性戀者,又該當何罪?!)

最後,我想說的是,我支持所有人、不分性別,只要他的對象是人,都有結婚的權利。但是,異性婚姻制度已經在人類社會中存在數千年,價值觀的轉變,原本就不是一朝一夕可以促成的,如果因為民法972條修正案的提出,可以讓大家更深入地討論這個議題,進而達到某種程度的共識,未嘗不是件好事。


2013年11月1日

魚的對話

昨晚,我的靠友(互相靠腰的友人)對我說:「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於江湖。」以現代的白話文詮釋,就是龍千玉的那句歌詞「不如甭熟識」。

但我想,即使悠游在滿滿是水的江湖裡,兩隻濕潤Q彈的魚相遇了,也可以互相打聲招呼的吧?

「嗨,你準備往哪裡游去呢?」「我想要到愛河口去看看黃色小鴨,妳要一起過去嗎?」「那就結伴同游吧!」

至於最後他們有一起看到黃色小鴨嗎?思考了僅僅三秒鐘,我發現這個題設完全沒有意義。

或許,在這兩年半的時光裡,我也並非一無所得---遇見了一位清道夫,以及一隻與我同樣乾癟的魚。


2013年7月16日

想著

每天每天靠腰,連自己都覺得面目可憎。

說是該念點書嘛,長期處於巨大的焦慮之下,完全無法靜下心來吸收新的東西;說是要記下那些悲傷的或可鄙的心情,一旦面對螢幕,腦筋就呈現一片空白,如同我的生活。
 

一直想著那些失去的或從來沒得到過的,想著自己被困在一個哪裡都去不了的境地,想著自己是從幾時開始失去了自由,即使從來沒有任何人綁束我。

想著人類為了生存(僅僅是呼吸著)究竟要付出多少代價?想著自己缺少(或是比別人多)了些什麼,才會在這裡哀傷地想著?想著想著這一切亂七八糟的我,為什麼只能在這裡想著......

2013年7月5日

路過

今天上班的途中,當車子行走在高速公路上,遠遠望著高雄市區的高樓林立,依然對這個城市感到很陌生。即使曾經在這裡生活了一年多,並且目前還繼續為了這個城市努力著…

從年輕至今,無論身在何處、做著什麼樣的工作,總是扮演一個旁觀者的角色;或者說,總是以路過的心態看待各個地方的風景。並非沒有投入工作,只是對於周遭的人、事、物,總是無法融入其中,成為整幅風景的一部分。更精確地說,總是有另一個「自我」,看著風景畫中渺小的自己,疑惑著:那個是我嗎?

即使一路走來,身旁總不乏好友相伴,工作上也不是完全沒有表現,在原生家庭更不是事事依賴父母的人,然而對於自己總是沒有歸屬感,總是不斷地想逃離…突然覺得,或許,我其實是一個嚴重社會適應不良的人吧?

2013年5月24日

記事本

依舊,在天才灰濛濛地亮時轉醒。

興緻所至,繼續先前因為不能使力而中斷的房間整理。打開記憶百寶箱,有朋友寄來的卡片和信件、有特意留作紀念的幾塊小狗的骨灰、有過去數位相機還不普及時的老照片,還有五本分別是2006到2010年的記事本,裡頭鉅細靡遺地記載了我當時所有的公務及私人行程。

一一翻過,檢視過去幾年的種種,在那個智慧型手機還不流行的年代,依稀記得我執筆在行事曆上認真地記錄每個行程,並且在空白處寫下作為提醒的待辦事項。看著這些年的軌跡,真心覺得自己是一個熱愛工作的人。只是,總會在某些時候,因為太過投入而感到疲憊的心,只想逃離那個我一直很投入(或很想投入卻被拒於門外)的地方…

整理完畢,流了一身汗,看看時間還不到八點。上班的日子總是起不來,不上班的日子卻難以入眠,這人生究竟是怎麼一回事?不過話說回來,如果我可以好好睡覺,此刻就不會窩居台南,而是好好地在高雄上班吧?(真的是問號)

後記:寫記事本的習慣在開始使用智慧型手機後就終止了。再也無法翻閱自己的過去,是前進或是失去?

2013年5月9日

藝術無價?

前一陣子在電視上看到方念華專訪秦嗣林,這位吳淡如口中的秦老闆,近年來常出現在JET台的「女人要有錢」,是台北一家知名當鋪的「朝奉」(古時候的一種官名,後來用做當舖店主的稱號)。其實我平常並沒有在看這個節目,只是偶爾轉台時,若看到秦老闆在鑑定古董字畫或珠寶,總會忍不住停下來,看看他又引了哪些稀奇古怪的典故,順便也增進一些關於珠寶的常識。

雖然我是個不折不扣的窮人,因為工作的關係,倒也認識了一些有錢人。有幸跟著以前的老闆參觀過幾次有錢人的古董收藏,從青銅器、玉器到張大千的真跡,甚至有出現在200x年富比士拍賣雜誌上的瓷器,拍賣價超過3000萬港幣(台幣一億多)。我問主人有沒有想過把部份收藏變賣換現?主人說,藝術品只對懂得欣賞它的人有價值。言下之意,大概是我們這種看到古董只想著換算成多少錢的凡夫俗子,根本就不了解它的價值為何吧?

倒是有一點,我還是懂得的:無論是不是古董,只要你喜歡,它就有價值!

2013年5月8日

死亡與正義

每次執行死刑,廢死議題又被提出來討論,總會想起我個人很喜歡的一本書——「13級階梯」。這本書榮獲2001年日本推理小說最高榮譽的「江戶川亂步賞」,作者是高野和明,風格上應該被歸為社會派推理吧?作者以推理小說的形式,很務實且深入地探討了死刑存廢的議題。

主角之一是一名典獄人員,曾親手執行過兩次死刑,(或許很多人不知道,日本的死刑是以絞刑方式執行的,本書書名便是由此而來,因為死刑犯必須走完13級的階梯,才能踏上絞刑台。)在他長達30年的典獄生涯中,他發現,大部份重刑犯所表現出來的悔意,往往是為了求得減刑,而非誠心懺悔;只有在死刑判決確定之後,他們才會開始真心悔改。也就是說,報復論的死刑,反而達成了目的論的矯正刑的目標,這不是對於人性的一大諷刺嗎?

混過幾年法律系,對於人權、刑罰的目的、國家憑什麼剝奪人民的生命權等相關論點,我是毫無疑慮地贊同的;也因此在這些前提下,很容易就導向「廢除死刑」這個結論了。然而我必須指出,所謂的人權及憲法國家等概念,都是十八世紀以後才出現的思潮;在那之前,刑罰已經在人類社會中存在數千年——無論它的名稱為何。也就是說,刑法作為「正義」的最後一道防線,應該要符合所有人對「正義」的想像,而非只是屬於社會菁英的理想圖象。

最後,無論你對於死刑的存廢有何看法,有一點大概是所有人都難以否認的——死刑的存在並無法遏止犯罪的發生。可惜這次的廢死討論又僅僅是一、兩天的新聞,難以讓社會廣泛地討論,進而尋求共識。或許以台灣的民族文化背景,要讓大家願意花時間思考死刑的意義,還要多幾位法務部長下台吧?

2013年5月7日

途中

「搬進新家半年餘,原以為會不習慣一個人的生活,然而事實證明,我還蠻適合當獨居老人的...

常有同事問起,既然都在台南,為何不和父母住在一起?這真的很難解釋——因為我一點都不想和他們一起生活!然而,至少我儘量住得離他們不遠,若有需要,隨時可以回去看顧他們,這樣就足夠了。

問我寂寞嗎?很難說得清楚。即使寂寞,也不是因為一個人的關係,而是到了這個年紀,已經不再奢望有人能夠理解我。因為一直在前進的道路上,有時和人攜手相伴,有時一人獨自前行,有些風景看過就好,有些風景則會永遠刻劃在心上。

但無論風景如何變換,很高興自己仍然走在前往目的地的途中。」

恍然之中,來到高雄已經滿兩年。依然在途中,只是距離目的地越發遙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