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30日

誰說ECFA不能公投?

關於近來民間和在野黨力推的ECFA公投,身為法學博士的馬總統說:「經濟議題不需要公投。」此話如果不是違心之論,就暴露了他在公法領域知識的淺薄。(說到公法或行政法領域,馬總統拿到學位的美國比起歐洲還差一大截...)

由於大家眾說紛紜,忽然想起我在六年前公投法剛制定通過的時候寫過一篇文章批評,雖然這幾年陸續修正了幾個條文,但主要的爭點還是存在,於是又把該文挖出來,希望藉由我淺顯(?)的說明,可以讓大家對於什麼是公投、為什麼要公投更加地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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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人誤解公投就是民粹,也不知道公投對我們到底有什麼意義?然而在歐洲,不管是內閣制或是總統制的國家,大多設有公投的制度,即使在代議政治的體制上置入直接民主的機制,理論上有其矛盾之處,但他們還是都這麼做了。

原因很簡單:政黨政治發展到今天,實際上已經陷入了一個嚴重僵化的地步;我們甚至可以說,人民已經被政黨給綁票了!這一點,我們從每次的選舉幾乎淪為比爛大賽應該就可以深刻地理解。

因此,公投並不是洪水猛獸,更不只是為了宣佈獨立、更改國號的手段,而是發展了兩百多年的民主代議制度到了今天,所不得不做的一個修正。

在了解公投的本質之後,我們來看看我們剛出爐的公投法。

公投可以分兩大部分,一是法律的創制或複決,一是公共政策的創制或複決,前者是由立法權分出讓人民參與的部分,後者則是行政權分出的部分。

立法權部分如果再細分,可以分為:一、修憲的複決,二、法律的創制複決;至於行政權部分,則可以分為全國性重大政策,以及地方性法規或政策。

首先,我們的公投法第一個不通的地方在於憲法修正案的複決。

我這麼說倒不是指修憲案不應該經過公民複決,問題在於,修憲程序是憲法保留的事項,在我們現行的憲法架構下,修憲程序已經在憲法裡面明文規定了,如今卻用一個法律案來增加、補充最後一道程序,這不是違憲是什麼?!

在許多有公投制度的國家,修憲必須強制交由公民複投,這是世界潮流,然而,那是由於他們在憲法裡面規定有這道程序,所以沒有違憲的問題;而我們的憲法根本缺乏這道程序,雖然國民黨說未來要以修憲解決,但問題是,以目前而言,這個條文已經違憲在先了。

第二個不通的地方,在於國家重大政策的公投發動權排除行政院。

前面已經說過了,重大政策是「行政權」分出讓人民參與決策的部分,當行政院無法擔負對某個政策的政治責任,或是為了「探詢民意」時,這時候就發動公民投票,經過充分的公開資訊、討論之後,由人民來決定。

然而這部分,我們的公投法竟然規定由沒有行政權的立法院來發動公投,這不是荒天下之大謬嗎?!公投法裡面甚至還規定,行政機關不得藉任何形式對各種議題舉辦公投,意思就是說,行政院連諮詢性公投都不准碰...真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?

就我所知,歐洲有些國家的公投確實是由內閣經國會同意後發動的,但有一點必須釐清的是,這些國家清一色都是議會內閣制,也就是說,他們的政策形成場域原本就在國會,所以才會這樣設計。

另外,還有公投審議委員會的部分也有問題,這一點就容我留待有空時再來談...

總之,看了這個不倫不類的公投法,我想,要以公投來促使國會改革原本就是件不大可能的事,看來,最快的方式還是制憲吧?!當然,到時候得記得把公投的機制放進去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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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在前文裡沒有討論到的是,公投的提案和通過門檻太高,所以才會被戲稱為「鳥籠公投」。相信看完了上述內容,聰明的看倌們應該看得出來,ECFA到底能不能公投?!

2010年4月21日

《曼特寧的滋味》推薦序

2004年,我蝸居在家,憑著一股衝勁,花了十個月寫完我人生第一部小說。幾經投稿,沒有任何一家出版社願意採用;之後我又花了兩個禮拜從頭到尾修改過,2007年投了皇冠出版社舉辦的大眾小說獎,雖然進入最後決選,卻沒有入圍前五名,因而還是沒能出版。

2008年,皇冠雜誌表示想把我的作品刊在雜誌上,全文將近12萬字的長篇小說分兩期刊登。令我受寵若驚的是,評審之一的司馬中原先生主動表示要幫我寫序,以下就是他為我寫的序。雖然他看小說的角度和我不一樣,我仍然感激他對我的肯定:「就小說創作的表現而論,這是我近年來所讀到的最佳作品。」因為這句話,我不再懷疑自己--即使還是沒有出版社願意幫我出版,大概是怕賣不出去吧。

後來我有機會親自打電話向司馬先生致意,他透露在評選會議上,他投給我第一名,然而其他評審認為我的小說內容太悖德,不願支持。原來,藝文界也是蠻保守的,假如他們的理由是我寫得太差,我還比較能夠接受....

事隔多年再把這件事拿出來說,或許,是因為老靈魂不願就此凋零吧?



《曼特寧的滋味》推薦序 司馬中原

原文摘自 http://www.crown.com.tw/Magcontent.aspx?arg0=651&arg1=465&arg2=1648

就小說創作的表現而論,這是我近年來所讀到的最佳作品。書中的女主角方寧,她的家世背景、成長過程、生活細節、外圓內方的性格。作者筆下都有著純熟精致的描述,她在讀碩士的時候,認識了他的老學長沈維光博士,雖然期別相差十年,但兩人都是范教授的學生,沈回國到母校擔任助理教授,暫時借用范教授的研究室,得以和方寧共處。

共處之初,方沈之間一切言談都各守分際,並無任何逾越之處。沈為人穩厚正經,方秉性溫婉善良,沈早有妻室,對學妹本無非分之想。平時對談和共餐,也都談數學、哲學、人生等話題,不經意中顯露出他的心胸懷抱和人文素養,而方也在不知不覺中,對學長興起崇敬之情。中國常把相戀相親看作緣分,將它稱為『情』緣。實質上,情由心生,正如一條潛入地層的江河,在生命中默默的流下去,一直流到海枯石爛,天荒地老。而『愛』只是一種外在的行為,有情的愛才是真愛。在東方,一線情絲的牽引,實在是無比奧妙的。

作者以極精細靈動的筆墨,特殊的耐心,抒寫方寧在和沈相處時刻的心靈變化,配合上校園的景致、七弦廬的幽寧,更覺得如夢如詩,當方寧情愫暗生之初,沈還蒙在鼓裡、毫未知覺,這正是最高格調的寫法。

偏在此時,方寧已經分手的前男友陳明軒來求她如何擺脫他的難題,因為他的現任女友李儀純,像八爪章魚一樣,死纏活賴的抓住他不放,這一對現代式的淺俗戀愛,無形中變成了方寧從骨髓中暗戀沈維光的襯景。

對於情愛,方寧有她的自由意志道德觀,她懷疑『普遍的道德』並不能等同於『真正的道德』,她抱有頂風逆浪追求真愛的決心。

當她逐漸釋放出對沈的情愫時,沈曾驚覺性避開一段時日,但後來終究在醉月湖畔相遇了。民間有句俗諺形容:女追男,隔層紙;男追女,隔重山。沈維光雖是君子,但仍有人的弱點,難以打開情鎖、逃離情關。就這樣牽牽扯扯由秋到冬,方寧得到了她所要的,同時也下定決心,在得有孕後出國留學,不破壞沈的家庭,那就是她自願付出的代價。

拋開俗世的泛道德觀,我十分欣賞作者的才華和生命素養,書中的方寧情真意摯,沈維光也無負心之說,此乃為戀情小說所譜出的『歷史』的新章。

九十七年四月.台北市

2010年4月20日

To be or not to be ?

徵詢之旅到現在,除了我自己,沒有任何人認為我選得上。(選舉其實是這樣,就算當事人覺得選不上,口頭上也絕對不能承認,否則幹嘛出來選?)但是大家都說會支持,要我好好加油!

如果要以理性和客觀條件去分析,根本不用考慮,因為完全沒機會;但如果要以這種方式評估,當初連想都不用想,躲在家裡當米蟲還比較實際。依我的個性,連求神問卜都不必,大概還是會選擇做傻事...

想想看我會有什麼損失?花去半年的時間和一筆對我而言為數可觀的錢。(雖然大部分的錢是從別人口袋裡掏出來的...)

唉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