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6月4日

生活一味

昨天因為和朋友聊到拼音文字的起源,今天又把九年前寫的筆記翻出來貼,這才發覺,以前的我真的是很有求知慾啊!

年輕時唸了一堆有的沒的書,還會花時間寫上幾千、幾萬字的筆記,耗費了許多精力在風花雪月的事情上面,或許得不到文憑或金錢之類有形的回饋,可就是滿足了自我對於知識、對於感受的追求。總歸一個字,就是「爽」!

到了某個年紀之後,現在的我,追求的已經不是自慰式的滿足了。追求知識、追求各式各樣的體驗,fine!and then?對於他人、對於這個社會,究竟能夠有什麼貢獻?

於是,我開始養狗。其實我最渴望的是養小孩,可惜事與願違,這些年來一直無法達成這個心願。

所以我工作(並不是賺錢),恰恰是為了在這世間尋一個安身立命的位置,和大家一樣,卻不是為了掙口飯吃,而是讓自己心安理得,確定自己的存在有意義。

歐巴桑的生活,光是每天一進辦公室先澆澆窗台上的盆栽,看著綠意盎然的小角落,就可以感到很滿足。人生,不就是每個當下的過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