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9日

藝術無價?

前一陣子在電視上看到方念華專訪秦嗣林,這位吳淡如口中的秦老闆,近年來常出現在JET台的「女人要有錢」,是台北一家知名當鋪的「朝奉」(古時候的一種官名,後來用做當舖店主的稱號)。其實我平常並沒有在看這個節目,只是偶爾轉台時,若看到秦老闆在鑑定古董字畫或珠寶,總會忍不住停下來,看看他又引了哪些稀奇古怪的典故,順便也增進一些關於珠寶的常識。

雖然我是個不折不扣的窮人,因為工作的關係,倒也認識了一些有錢人。有幸跟著以前的老闆參觀過幾次有錢人的古董收藏,從青銅器、玉器到張大千的真跡,甚至有出現在200x年富比士拍賣雜誌上的瓷器,拍賣價超過3000萬港幣(台幣一億多)。我問主人有沒有想過把部份收藏變賣換現?主人說,藝術品只對懂得欣賞它的人有價值。言下之意,大概是我們這種看到古董只想著換算成多少錢的凡夫俗子,根本就不了解它的價值為何吧?

倒是有一點,我還是懂得的:無論是不是古董,只要你喜歡,它就有價值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