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下來的銀行貸款存摺,從台南寄到台北、又從台北寄回台南,昨天好不容易到達我的手中了!今天馬上去繳清一筆款項,也拿到我的房子權狀,終於~
說真的,至今還沒有什麼實在感。租屋和買屋對我來說,唯一的差別是買屋可以隨我的意思安置家裡那一拖拉庫的書,不讓他們四處堆放。總之,回到台南兩個月,一切慢慢安頓下來,只不知我在這個房子裡可以待上幾年?
對大部分的人來說,搬家絕對是一場折磨人的夢靨,然而每幾年變動一次的好處是:讓我得以檢視這些年的生活又多了哪些實際上並不需要的東西,然後毫不留戀地把它們清理掉。年紀越長,對物質的需求越少,(要求「質」而非「量」,)連美食都漸漸沒有口福享用。對我而言,擁有太多有形的事物一向是種負擔,而非幸運。
結婚六年,至今仍在思考「家」的定義是什麼?我真正需要的又是什麼?旁人可以從我身上得到什麼?我可以為這個家、乃至於這個社會做些什麼?這一切,我尚未有答案--也或許該這麼說:在每個不同的人生階段中,答案不盡相同。
於是,我的人生就在不間斷地思考中,一路走下去。前進,或者以為是前進。這,就是人生吧?!